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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试行)

时间:2017-10-22  来源:广州公司注册  作者:admin

  (三)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设施。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规划建设“海外仓”,支持电商企业通过“海外仓”等规范模式健全供应链管理体系,提高进出口货物配送效率,加快融入境外零售体系。支持有实力的企业租建公共“海外仓”,引导企业发展基于“海外仓”的跨境电子商务报关、物流供应链及金融创新等服务。对列入国家和省级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项目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市商务委牵头;市财政局、交委,广州海关,黄埔海关配合)

  (四)支持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国际电商平台、物流企业结盟合作,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与物流业、快递业联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境内外物流无缝对接。支持拓建经我市口岸进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通道,对新增的海运、空运、陆运国家货运航线和专列,依据有关政策落实补贴或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牵头;市交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委,有关区政府配合)

  六、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

  (一)运用股权投资方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整合电子商务发展资金,引导社会资本设立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重点投资领域,发展产业供应链金融、在线金融、在线保险等。(市金融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委配合)

  (二)缓解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出适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信用担保机构给予我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担保,按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予以支持。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与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为外贸企业和个人跨境交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市金融局牵头,市商务委配合)

  七、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培养

  (一)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将电子商务领域产业人才列入《广州市人才引进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和扶持有潜力的电商产业创新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推动“三融合(课程融合、课岗融合、课赛融合)、三进阶(‘单一岗位业务员’到‘复合型业务员’到‘业务经理’)”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资源库建设(市教育局负责)。鼓励相关商协会等中介组织及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商务委配合)。

  (二)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来穗创业发展。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及配套文件,鼓励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人才申报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在项目资助、薪酬补贴、申领人才绿卡等方面为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人才提供政策扶持和优质服务。打造高端电商产业智库,集聚一批有助于电商产业发展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创新委牵头,市商务委配合)

  八、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和服务制度

  (一)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通关、通检模式。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海关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措施〉的通知》(署监函〔2016〕163号),结合海关“互联网+快备案”“互联网+易通关”等创新措施,推进海关总署“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完善和推广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系统和B2B出口系统应用,进一步优化通关业务流程,深化通关无纸化作业。落实国家质检总局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便利措施,积极总结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监管新方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溯源平台建设,推广南沙建设“智检口岸”和全球商品质量溯源体系经验,构建全市跨境电子商务质量追溯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体系,结合分类管理制度,营造“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通检环境。(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检验检疫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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