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州浩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 服务热线:020-85251126 / 苏先生:18312067570 个人中心 登录 注册 |
羊城晚报讯记者张闻、通讯员陈汪彦报道:2月24日,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向社会公布了《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该《细则》对科技服务中介也大力扶持,中介机构每辅导一家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复审)资格,即可得到3万元奖励。
该《细则》规定,禅城今年将继续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资金”)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在实施细则上,对该区获得广东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批复的新认定、重新认定、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复新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对获得省科技厅批复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入库培育支持的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
同时,该《细则》也对辅导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服务中介企业有较大的扶持力度。对辅导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复审)资格的中介机构给予资金补助,每通过认定(含重新认定、复审)1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3万元;对辅导企业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入库培育的中介机构给予资金补助,每通过1家补助2万元。
“扶持资金”重点投入的是企业研发机构。《细则》规定,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重点实验室,通过国家部委认定的,一次性补助550万元;通过省级认定的,一次性补助300万元;通过国家部委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禅城区建设“分中心”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相同内容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资助的不再重复补助。
本次扶持资金由禅城区与镇(街道)按现行体制分成负担相应支出,自2015年起连续6年,纳入相应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区级负担部分在区产业经济发展扶持资金中安排相应的资金。
张闻、陈汪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