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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杰出领军人才
(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劳福德奖、笛卡尔奖、图灵奖、普利茨克建筑奖、科普利奖、阿贝尔奖、拉斯科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四)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五)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六)近5年(时间计算以申请当年1月1日为限,下同),担任以下职务、入选下列计划或获得下列扶持之一: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负责人、重点专项任务(课题)负责人。
2.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副组长、成员,专题组组长、副组长,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3.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首席科学家助理,承担研究任务的项目专家组成员,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4.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组技术总师、副总师,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或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5.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课题已通过结题验收)。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扶持重大项目带头人,重大项目课题带头人、重点项目带头人(课题、项目已通过结题验收)。
7.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成员,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已通过验收)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8.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扶持者(学术带头人)。
9.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成员。
10.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获教育部“高等学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扶持者。
11.国家授权的认证机构、计量机构和国家级检测中心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已通过验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负责人。
1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14.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扶持者(学术带头人)。
15.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领军人才,“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16.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7.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
18.广州市杰出专家。
(七)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或荣誉称号之一:
1.国家科技特等奖(主要完成人前4名)。
2.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省部级科技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3.中国专利金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4.长江学者成就奖。
5.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6.孙冶方经济科学奖。
7.南粤突出贡献奖、南粤创新奖,“南粤百杰”或“广东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
8.中国青年科技奖。
9.在《自然》(《Nature》)或《科学》(《Science》)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
10.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1.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
1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特等奖(主要完成人前2名)、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广州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家。
13.国务院侨办“华侨华人专业人士杰出创业奖”。
14.近10年在世界知名大学担任过教授及以上职务者或在世界一流科研机构担任过研究员及以上相当职务者。
本文所称的世界知名大学指全球综合排名前150名(或专业排名前50名的学科领域)的一流大学,具体排名以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前150名为参考。本文所称的世界一流科研机构指全球科研实力排名前100名(或专业排名前30名的学科领域)的科研机构,具体排名以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自然》指数科研机构、企业研究所排名和武汉大学世界一流大学与科研机构排名为参考。
15.国家部委、直辖市政府或经济排名前10名的省政府作为指导、支持或承办单位的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中,排名前3名的获奖项目(企业或团队)的主要核心成员,在赛后3年内参赛项目落户本区(单个申请单位限申请1人)。
(八)入选国家相关人才支持计划并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相当层次人才。
(九)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组织和机构评定并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相当层次人才。
二、名家巨匠
名家巨匠按文艺、体育、教育、卫生分类。
(一)文艺类
1.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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