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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成长“十三五”规划

时间:2017-01-05  来源:高新认定咨询机构  作者:admin
切实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降低实体企业成本的政策措施,通过实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人工成本、企业税负成本、社会保险费、企业财务成本、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凡是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全部实施清单目录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以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清单内容,并实时更新公布,动态管理。

开展减负政策评估和宣传。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全省企业负担情况全面深入调查。探索第三方独立评估的方式,对全省各部门、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将减轻企业负担各项惠企政策送到基层和企业,帮助企业用活用好政策。

4. 强化对企业的跟踪服务。

加强骨干企业跟踪服务。持续加大对骨干企业的贴身服务,建立政府部门联系骨干企业制度,定期跟踪企业发展情况,积极收集企业发展诉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骨干企业诉求办理配套制度,完善服务骨干企业长效机制。

开展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加强对“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引导、分类指导和公共服务,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小微企业上规模。加强对高成长性企业的扶持引导,综合运用政策性担保、信贷风险补偿、中小微企业基金等政策措施,重点培育扶持高成长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政策措施,强化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全面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主体活力,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和氛围。

    1. 推进创业创新载体建设。

推动小微双创城市示范建设。鼓励支持各地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积极推进深圳、江门市开展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城市示范建设,鼓励其先行先试,探索以新型载体支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放大政策效果。建立省市联合协调机制,加大对广州、汕头、肇庆市、佛山市南海区、珠海市高新区、梅州兴宁市等6个省级小微双创城市示范工作的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加强小微双创城市示范交流合作,总结推广双创城市示范建设成功经验,推动创业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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