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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双软认证,也称双软认定,是软件企业认定与软件产品登记的简称。
双软认证后企业可享受的主要优惠政策:
1、新办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2、软件产品增值税税负由17%减为3%,超过部分即征即退;
3、部分软件业务免征营业税;
4、具备参与政府部门及大型企业招标项目的投标资质。
双软认定的优惠政策,我们可以解读为以下文字: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双软认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自于文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之前软件企业需要获得税收优惠政策,需软件创业主管部门颁发“双软认定”证书,现规定,“双软认定”事项取消行政审批,但软件产业优惠政策继续有效。所以,国家并未取消双软认证,而是取消了双软认证的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