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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广州市“中国制造2025”项目(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

时间:2019-01-23  来源:广州知识产权代理  作者:admin

  提示:首台套产品一定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如果暂未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提交实质审查证明材料的企业最好一并提供实质审查请求书,实质审查费缴费记录等资料。

  8.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

  提示:专利重复使用是项目查重要素之一,申报系列项目的,需提供不同发明专利

  9.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系列项目的,每个项目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

  提示:申报系列项目的,可提供不同项目技术成果鉴定或查新报告来区别证明。其单个产品技术要在工艺改进、产品应用、性能改善、节能减排、环保等方面具有创新

  10.申报单位应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申报年度或上一年度出具的规范性、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应加盖“CMA”或“CAL”或“CNAS”等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标识),对目录要求的全部性能技术参数进行检测,且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船 舶、海工装备、通用航空、轨道交通等装备产品应提供行业内公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如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暂时无法出具检测报告的,申请企业应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和其它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出具检测报告所发生费用的发票复印件和现场检测的照片或视频佐证材料,同时提供检测机构资质及相关介绍(包括检测机构资质说明,检测许可范围等);

  提示1.:检测机构需省级以上,报告封面需加盖机构检测标识,并提供检测机构资质证明。

  提示2.:报告检测数据必须覆盖目录中全部性能指标且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要求;提示3:必须是通过现场真实检测而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过程需纪录。

  11.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年度或上一年度的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密切对应的技术查新报告复印件,或其他可说明装备产品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其他材料(新产品鉴定材料、 科技成果鉴定材料等)

  提示1:查新报告需要对申报产品主要创新点、关键功能和核心指标等进行查新,并出具明确的查新结论。

  提示2:技术先进性:国内(首台套)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省内(首台套)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如无法提供查新报告可提供新产品鉴定或科技成果鉴定,最好是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鉴定。

  12.申报单位应提供与申报产品相符的实际用户使用报告复印件;

  提示:用户使用报告中有关产品单位、产品型号、产品技术指标等核心信息应与申报产品一致。

  13.申报产品应符合成套装备售价在 100 万元以上,或单台装备售价在 50 万元以上,或总成、核心部件售价在 1 万元以上的要求;

  提示:产品单价应符合要求。

  14.申报单位应提供设备彩色照片(包括设备全貌和铭牌);

  提示:设备铭牌中标示的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应与申报产品一致

  15.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产品立项和研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含立项报告、研发过程、研发经费支出等内容);

  提示:需提供真实开展了相关技术研发活动证明材料(例如:研发项目立项书、研发会议记录、结题报告、研发过程内部监测报告、设计图纸、测试记录、测试报告等)

  16.申报单位应提供申报产品行业生产标准的有关材料;

  提示:提供产品相关执行标准文件。如该产品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提供企业备案的产品标准。其执行的产品标准中主要技术指标和对应试验方法应能全面准确反映和判定该申报产品质量及技术指标符合申报要求。

  17.如存在关联交易,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相应说明(包括交易双方(多方)股权结构等关联情况、交易产品价格公允性说明),不得虚报产品价格,并签署价格真实性承诺函, 交易双方不能存在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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