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广州浩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 服务热线:020-85251126 / 苏先生:18312067570 个人中心 登录 注册 |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4)项目技术相关佐证材料(如:能说明技术创新性的有关技术文件、产品鉴定、检验、检测报告等);
(5)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所申报的项目须另外提供与所在孵化器签订的孵化协议;
(6)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新药研发项目需获得临床批件(或申请临床批件所需的相关实验报告);
(7)项目如涉及废水、废气、固废排放,提供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证明;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材料(用户试用报告等);
(9)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10)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其中(1)、(2)是必须提供材料,(3)-(10)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
(六)支持方式与强度: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技术创新项目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相关支出给予必要补助,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支出的50%,支持额度原则上为30万元,财政资金占项目新增研发支出50%的,不能进入评审程序。申报项目金额不足30万的,以企业实际申报金额来计算项目相关研发支出的比例,确定支持额度。
研发支出范围包括人工费、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费、商业软件购置费、租赁费、试制费、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鉴定验收费、培训费等与技术创新项目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专题二:重点创新项目(专题编号:0120)
(一)专题背景:
主要支持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或关键创新产品,或在重点行业或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能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优先支持近三年获得发明专利或已获得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
(二)专题内容:
支持的技术领域: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与资源、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详见《2016年度广东省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附件)。重点支持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新型印刷显示技术与材料、可见光通信技术及标准光组件、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等领域的技术创新。
(三)专题目标:
支持和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符合国家、省产业技术政策,项目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竞争力、市场前景好,有望形成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及产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
(2)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3)申报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具备完成申报项目的资金能力。
(4)申报企业持续运营时间3年以上,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3亿元;近二年的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且增长率不低于50%(即2014年营业收入比2012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0%),201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上一篇 2016年度省级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 2016年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