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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2020-07-20  来源:广州知识产权代理  作者:admin

深圳市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

              有效期至2024-12-10 

 
资助项目:
1.   深圳市博士基础研究启动项目(简称博士启动项目)
2.   深圳市优秀青年基础科研项目(简称优青项目)
3.   深圳市杰出青年基础科研项目(简称杰青项目)
资助标准:
1.  博士启动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人,每个项目最高资助20万元;
2.  优青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40 人,每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
3.  杰青项目每年资助不超过20 人,每个项目最高资助450万元。
 
申报说明:
 
博士启动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属于在站博士后的,应当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工作协议,实际工作期间涵盖项目执行期;
2.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未满3年;
3.   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含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获得者(包括青年学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本市杰青项目、优青项目或者博士启动项目资助获得者,以及本市出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获得者不可以申报。

 
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
2.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
3.   具有主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者课题的经历;
4.   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含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包括青年学者)获得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以及本市杰青项目或者优青项目资助获得者不可以申报。

杰青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承担单位全职研究人员,并且承诺在项目执行期内全职在本市工作;
2.   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3.   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者课题的经历;
4.   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获得者(青年项目或者青年拔尖项目除外),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除外)获得者,省市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以及本市杰青项目资助获得者不可以申报。

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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