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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会把设计费用和委托外部研发费用的混淆,这是我们在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项目中一个很大的误区,我们要避免这个误区,需要理解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的概念,也要理解其中的构成,在高新认定企业研发费用当中,设计费用和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是其中的一个要点,委托外部研发,我们也简称为委外研发,这两者在实务当中,设计费用和委托外部研发经常混淆,很难划清。
设计费用是为产品开发制作图纸、工艺、技术规范等设计产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发是为产品开发,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开发资质的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研发机构研发而产生的费用。设计费和委托外部研发在合同上是有其本质区别的。
设计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设计内容、要求、时间节点、设计单位等内容。委托开发合同条款中除去一般合同的要注明的项目名称、内容、时间要求外,还需包括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以及获得成果名称等内容。
针对高新认定企业研发费用的构成,要理解设计费用和委托外部研发的概念,我们注意到委托研发合同有几点注意要求:
1.委托合同必须列明研究成果归属必须为委托方企业;
2.委托研发报货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研发的支出,取得符合规定条件的凭证均可税前列支,但是,归集高企研发费用时需要按实际发生额的80%进行统计。
3.受托方相应收入开具的发票名称应为“技术开发费”,而不是“技术服务费”或其他名称。